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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非法占有的车辆如何要求返还?

律法网     发布日期:2022-09-30 14:54:43

关联标签: 刑事,刑事案件    

问题咨询:2015年在吉林松源,当事人的2辆车被非法占有,报警了警察不管,让去法院。如何要回自己被占有的车辆,如何请求赔偿?

法律解析:在个人车辆被非法占有的情况下,作为车辆的所有人有权请求对方返还车辆,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取回车辆,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会构成刑法中的侵占罪,法院根据相应的数额大小来进行量刑。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二百三十七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三百一十二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 将自己代为收管的他人财物或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或退还的构成侵占罪。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